我们的 土耳其 终止雇用合同 的详情 随时准备在劳动合同终止中代表雇员和雇主。我们的土耳其劳动雇佣法律师还在有工会和无工会、行政诉讼、仲裁和诉讼中代表我们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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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kas & Associates 代表客户处理各种劳动和就业事务,包括不当解雇、就业歧视和违反竞业禁止的指控。我们还在代表程序、集体谈判、仲裁和劳动法庭诉讼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终止雇用合同
有正当理由的终止:我们总是建议客户在终止雇佣合同时注明有效理由,因为被终止雇佣合同的员工可以提起诉讼;
- 复职要求或
- 对恶意损害提出赔偿要求。
根据《土耳其劳动法》第 18 条,雇主在终止无固定期限雇员的合同时,如果该雇员受雇于有三十名或三十名以上工人且达到六个月的最低工龄,必须基于与雇员的能力或行为有关或基于企业或服务的运营要求的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 复职申请只能针对雇用 30 名或 30 名以上员工的公司,且员工的服务年限至少为 6 个月。
- 在第 18 条规定范围之外的雇员(例如,公司雇员不足 30 人)的劳动合同被雇主终止的情况下,雇员可以提起诉讼,以雇主恶意终止合同为由,要求雇主支付相当于通知期工资三倍的赔偿金。为防止此类诉讼,雇主应说明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市场停滞、市场份额下降、原材料短缺、销售可能性下降、销售资源减少、新技术的实施、多个部门的关闭等,都可以根据管理、机构或服务的运营要求被视为终止的正当理由。
通知期和通知金
终止无固定期限的连续雇用合同之前,终止方必须向另一方送达通知。合同即告终止:
- 雇用期少于六个月的,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第二周结束时;
- 雇用期在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半的雇员,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第四周结束时;
- 雇用期为一年半或一年半以上但不足三年的雇员,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第六周结束时;
- 雇用期超过三年的雇员,在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第八周结束时。
这些都是最短期限,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予以延长。您可以选择忽略通知期限。不遵守通知期限规定的一方应支付与通知期限相应的工资补偿。
请注意,在计算通知工资时,应考虑工资总额以及定期提供给雇员的物质福利。
遣散费
除第 4857 号《劳动法》第 25 条(雇主以正当理由终止合同)规定的理由外,在终止雇用合同时,雇员有权领取离职金。
如果任何劳动合同因符合离职补偿金条件的原因而终止,则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得相当于 30 天工资总额的离职补偿金。如果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将按比例计算并纳入计算范围。
除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外,遣散费的计算还考虑到定期提供的所有金钱和物质福利的总金额 (旅行津贴、食品津贴、正常条件、奖金等)。
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的遣散费金额受终止日期有效的遣散费上限限制。(2020 年为 6.730.15 TL)。
在终止雇用合同时,雇主还应支付雇员的年假和加班费(前 270 个小时的加班费计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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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kas Law 是一家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帮助客户满足当今全球市场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自 1992 年以来,我们的律师一直在帮助客户应对复杂的法律挑战,最大限度地为客户创造成功机会。
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领先的劳动雇佣 律师事务所之一。您可以通过我们的联系页面联系我们,咨询终止劳动合同 事宜。